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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两人户口一个在渭滨区,一个在陈仓区,做婚检在哪做呢?需要带什么材料?结果能否代领?
答复内容:网民您好,来信收悉。渭滨区卫健局回复:依据宝渭政办发〔2011〕43号文件,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滨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婚检医学检查的对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渭滨区的,并在本区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前3个月的男女双方。婚检所需要的材料,带双方的身份证和个人三张一寸彩色照片。关于结果的领取,为了保障个人隐私,检查结果只告知婚检本人,如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建议如实告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答复单位: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