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250002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057号 陕ICP备06000158号-4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0917-3266271 邮箱:baojijb@126.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手机举报app下载 网站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企举报专区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地址:宝鸡广电传媒大厦 联系电话:0917-3266271 邮箱:bjnews@163.com
10月9日,记者从宝鸡市科技局获悉:日前,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宝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宝鸡以地方立法保障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法治成果。
《条例》共37条,坚持“四个面向”,强化科技创新核心地位,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统筹科技安全;要求市、县(区)将科技创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协调考核机制和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立足工业城市禀赋,《条例》突出产业导向,设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钛及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等产业,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围绕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瓶颈,组织协同攻关;建立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鼓励领军企业开放资源,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微企业创新。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条例》要求完善转化服务体系,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培育技术经理人队伍,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布局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推动科研设施开放共享;建立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开放与推广机制,对首台套、首批次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

AI绘制
人才与金融是创新生态的关键支撑。《条例》提出培养引进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完善青年科技人员培养使用机制,设立青年专项;健全高技能人员培养激励机制,表彰“宝鸡工匠”;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鼓励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投贷联动等产品,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探索“先投后股”等改革模式。
《条例》兼顾激励与约束,对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项目,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完成的,予以免责;对违背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活动,追回资金、没收违法所得、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限制或取消其申报科技项目资格,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宝鸡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承接陕西科技成果“三项改革”成果,兼顾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动能培育,为西部传统工业城市以法治赋能科技创新提供了“宝鸡样本”。宝鸡将以《条例》施行为抓手,推动制度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机制,以良法持续赋能新质生产力培育。

编辑:陈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