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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康波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9-29 18:44:01 阅读量: 来源:宝鸡市融媒体中心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康波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杨康波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编辑:陈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