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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媒帮办】新房申请更名 开发商要2万元更名费 多方沟通协调后 开发商:停止办理!

发布日期:2026-08-05 11:11:36 阅读量: 来源:宝鸡市融媒体中心

市民赵女士在陈仓区虢镇铂悦府购买房屋,目前只缴纳首付、签订认购合同,还没有办理网签。如今她打算把房子转让给自家亲戚,前往售楼部申请更名时,开发商提出需要缴纳 2 万元更名费。赵女士认为这笔收费不合理,向我们栏目求助。那么开发商收取更名费到底合不合规?(宝鸡融媒 王峰 李鑫)

编辑:刘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