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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万章下》《周礼》等经书中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制,长期以来被视为西周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近代以来,甲骨文、金文、简帛文献的出土使学界开始质疑这一传统认知。西周时期,尤其是前期,无五等爵制的说法逐渐被学界接受,公侯伯子男不过是外服国君的不同称号。在此认识基础上,考察诸侯初封、徙封时接受天子器物赏赐即“分器”的具体情况,有助于进一步追究诸侯称号的内涵及后世所传“命圭制度”的真实情况。
一、分器的类型与封建意义
所谓分器,是指周天子在封建诸侯时赏赐的具体器物。传世文献与铜器铭文所见,可分作五类。
其一,俘获殷之器。武王克殷,获有大量殷商宝器。《尚书·洪范》称“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叶家山曾国墓地出土多种带有商式徽识的青铜器,学者多认为是分器的结果。
其二,古代之物。《左传》定公四年载,分鲁公以“大路、大旗,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夏后氏之璜乃夏代美玉,封父之繁弱为古诸侯封父的大弓,皆为前代遗留。
其三,天子用物。《左传》定公四年载,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周景王曾言“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可见此类器物本是文王、武王自用之器,后作为分器赐予诸侯。
其四,特殊信物。《国语·鲁语下》载,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先王“铭其栝曰‘肃慎氏之贡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此矢成为陈国始封之分器,具有昭示旧职、垂戒后人的特殊意义。
其五,通常玉器、车服、兵器、彝器之属。如伯晨鼎铭文记载封侯赐物有“彤弓、彤矢、旅弓、旅矢、戈、皋胄”,此类分器最为常见。
诸侯受封皆得分器,藏之府库,贡之宗庙,用以明其身份。《左传》定公八年阳虎作乱,盗宝玉、大弓,次年复得,经书曰“获”,杜预注云“弓、玉,国之分器也,得之足以为荣,失之足以为辱”,可见分器之于诸侯国的重要性。
二、分器赏赐与“侯”“伯”之别
西周外服所封“侯甸男”与“伯”的称号来源不同,“侯”由商代职官演变而来,具有明确的军事职能,凡称侯者皆受天子册命,表现在语言上则为“侯于某”。覐公簋铭文“王命昜(唐)伯侯于晋”,清华简《封许之命》“命汝侯于许”,皆是其例。而“伯”原为宗族排行之长,后引申为国君泛称,如曹叔振铎之后称曹伯,并非天子所授职称。
定公四年子鱼言周公相成王,分封伯禽侯于鲁,康叔封于卫,皆既封国又命侯。唐叔则不同:他受封于夏墟,仅得封国而未受侯职,故其子燮父称“唐伯”而不称“侯”。及至成王册命燮父“侯于晋”,方由伯转为侯。可见封国与命侯是两事。
从分器来看,侯为武职,分物中有武器之属,如路车、弓矢、军鼓等自不待言,唐叔赐有“阙巩之甲”,所赐为甲,当与成王命其“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特殊政策相关。《礼记·王制》中提到“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有无征伐之权或即侯与伯的重要区别。
三、分器赏赐与“公”“子”之实
称公诸侯中,宋公最为典型。宋为殷后,受封以奉其先祀,《左传》哀公十四年记宋有向魋之乱,“求夏后氏之璜”,孙庆伟认为此璜即宋之分器,与鲁国所有相类。可知宋确受周室分封,其称“公”乃尊崇殷裔之故。
称子诸侯中,楚的情况截然不同。《左传》昭公十二年楚灵王曰:“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又言“求鼎以为分”。籍谈亦云“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楚灵王自承无分,与籍谈之言相互印证,说明楚并未接受周天子的正式册封。司马迁《楚世家》称“成王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实为后世之说,与楚王自述不合。
楚的地位在周初十分卑微。《国语·鲁语下》载岐阳之盟,楚为荆蛮与鲜卑守燎,不与盟。荆子鼎铭载荆子仅作为服务人员参与,获赐较少。《清华简·楚居》更言熊绎与屈紃“使若嗌卜徙于夷屯”,楚人自行占卜决定迁徙,不受周室统一安排,与周初封建亲戚、蕃屏周室的周密规划形成鲜明对比。凡此可证,楚实为归顺的服国,并非周室封建诸侯。其称“子”当源于《楚世家》所载“鬻熊子事文王”,乃是投靠姿态的反映,而非周天子所授子男之爵。
四、分器与命圭制度辨疑
经师据《周礼》建构的公侯伯子男各执不同命圭、天子执瑁冒圭,以及诸侯薨归瑞、新君即位班瑞的礼仪制度在传世文献与铜器铭文中均无实证。《仪礼·聘礼》仅区分朝天子与问诸侯两种圭制,并无五等命圭之分。《觐礼》记诸侯觐王时“奠圭”“取圭”“王受之玉”,天子直接受圭而不归还——若圭为信物,诸侯失圭何以守国?清儒惠士奇、孙诒让早已疑之。
真正见于册命赏赐的玉器多为“圭瓒”之圭,如《宜侯夨簋》之“商瓒”以及《毛公鼎》之“祼圭瓒宝”,常与秬鬯同赐,象征命祀权的授予。此类册命场合所赐之圭方可称“命圭”,其本质仍属分器。至于《诗经·崧高》之“介圭”乃王赏赐之物,《韩奕》之“介圭”则为韩侯进献之礼玉,皆与命圭制度无涉。由此,战国至汉代经师以五等爵制为框架构建的命圭体系,实为后起建构,不可用以解释西周政治实态。
从分器入手,可澄清诸侯称号的实际差异,亦可解构后起命圭制度的神话,为重新认识西周封建秩序提供更为坚实的文献与金文依据。
(作者马德鑫,系山东大学文学院古典文献学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原文发表于《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2期》)

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