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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合规指引》出台

发布日期:2026-04-15 10:38:57 阅读量: 来源:宝鸡市融媒体中心

(宝鸡融媒 邵菲菲)4月1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了《宝鸡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与制度保障。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强化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用标推广,依托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宝鸡)中心及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为用标主体提供用标咨询、用标申请、用标产品检验检测等一站式服务。相关部门还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地理标志监管台账,动态掌握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定期组织专题培训,提升主体合规意识和用标能力。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凤县大红袍花椒”“西凤酒”“眉县猕猴桃”“宝鸡蜂蜜”等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岐山臊子面”“凤翔泥塑”等13个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各类用标企业83家。

《指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及相关检测服务机构,深入多家地标用标企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指引》共七章,系统构建了权责清晰、规范有序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地理标志产品类、集体商标类、证明商标类及其他备案类等合法使用主体的范围,全面规范了覆盖资质与产地合规、产品与标准合规、授权与备案合规、标志样式与标示组合、使用场景规范、信息报送与档案留存、法律责任的全链条合规体系。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