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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融媒 康健)3月31日,笔者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自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黄河流域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我市禁渔范围涵盖渭河干流及其重要一级支流(包括千河、通关河、漆水河、清姜河、石头河、金陵河等)以及通河湖泊、水库,同时包括区域内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在禁渔期间,除合规合法的单人单竿单钩休闲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类型。执法人员将对沿河村镇和重点水域加强巡查,开展普法宣传,张贴禁渔通告,并向垂钓爱好者及沿河群众讲解禁渔政策,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规定。同时,执法部门将重点打击毒鱼、电鱼、炸鱼、网捕等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包括川陕哲罗鲑、北方铜鱼、大鲵、秦岭细鳞鲑、水獭、多鳞白甲鱼等);及时纠正采用违规钓具、钓法捕鱼等行为。
凡违反禁渔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或开展专项(特种)捕捞的,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捕捞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