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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融媒 王玲)为规范我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充分发挥科技项目在推动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中的关键作用,日前,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宝鸡市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中明确“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主要分两大类: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技术攻关类项目重点解决制约我市重点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以及重大应急攻关的关键技术难题或科研需求;成果转化类项目重点推动已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市科技局负责“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从需求征集、发榜、揭榜、过程管理到参与验收评价的全流程组织和管理工作。
“揭榜挂帅”科技项目资金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财政支持为辅。市科技局根据核定的研发经费,给予需求方10%—30%(单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经费采取“包干制”管理。项目立项后,需求方须支付揭榜方不低于30%的技术(服务)合同款项,市科技局依据支付凭据,按项目合同书中约定比例向需求方拨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通过后,市科技局依据支付凭据向需求方拨付剩余款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3年,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确需延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延期后仍无法完成的,项目自动终止。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事项变动,需求方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报告。

编辑:吴佳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