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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6 08:39:55 阅读量: 来源:宝鸡市融媒体中心

按照《宝鸡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命名和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经自愿申报、层层推荐、资料审核、实地调研、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命名宝鸡周原博物院、宝鸡市图书馆、陇县博物馆、陇县档案馆、渭滨区档案馆为宝鸡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

联系电话:0917-3260619

电子邮箱:xck0604@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1323房间

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

2026年7月6日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