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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租户办理营业执照都要我们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现在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后,租户只需出具租赁合同就可以申办营业执照,非常方便!”日前,麟游县家得利超市官坪东路店经办人周女士,在申请权属备案后高兴地说。这也是麟游县创新推行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权属备案+租赁登记”简易办模式的生动缩影。
据了解,麟游县推行的创新模式明确,凡产权清晰、集中管理的创业孵化基地、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超、写字楼宇等场所,可由产权方(管理方)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经营主体住所权属备案。此后,在该地址上申请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只须提供入驻协议或租赁合同等合法使用证明即可完成登记,无须商户再单独提交权属证明。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产权人只需提交房屋产权登记证等材料,并将公司产权名下可登记商铺面积、门牌号进行标识,即可进行备案。在县城开面馆的赵先生便是该模式的受益者之一。他在便民服务中心只提交了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就顺利取得了营业执照。“只需要用租赁合同就能办理营业执照,咱老百姓做生意真是方便又省心!”赵先生感慨道。目前,麟游县已有20家经营主体享受到了这项改革红利。
(景璐 周微微)

编辑:吴佳霓